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解读

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,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。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,原来是49条,现在变为75条,新增了33条,删除了3条,同时修改了37条。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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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同意不得发送电子邮件广告


新法明确,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等发布烟草广告;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、公益广告,宣传烟草制品名称、商标等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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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烟草广告限制更严 彰显对“未成年人”保护


新广告法规定,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、户外发布烟草广告。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、公益广告,宣传烟草制品名称、商标、包装、装潢以及类似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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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10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


新法规定,不得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,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、教辅材料、练习册、文具、教具、校服、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,但公益广告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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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多变化即将实施 乱发小广告也涉嫌违法


走在大街上经常会有人往你的手里硬塞传单;车辆停在路边,一会儿功夫就被夹上了各种卡片;小区的单元门、楼道里也到处是“牛皮癣”,到处泛滥的小广告有时会让人很心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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