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广告协会成立于1986年9月23日,业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,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核准登记,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,是由广告经营单位、广告主和广告界知名人士组成的专业性、非营利性的全省广告界的行业组织。目前,已有全省各市等地方广告协会团体会员11家,单位会员300余家(广告公司、媒体、广告主、教学研究机构等),个人会员10余名(学术委员),以及6个专业领域的分支机构。
自成立以来,省广告协会一直受省市场监管局和中广协指导,致力于发挥“指导、协调、服务、监督”的职能,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以推动我省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一、指导职能。开展浙江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活动,把握浙江广告业的发展趋势。
二、协调职能。和政府部门进行沟通、合作,了解会员的需求,增进协会内部和外部的交流。
三、服务职能。举办法规和业务培训,开展对外交流活动,进行企业资质申报认定,举办浙江省优秀广告作品评选活动,并支持会员单位参加中广协举办的黄河奖和长城奖评选活动。
四、监督职能。开展行业自律,并适时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。